电信消费者保护法(美国)

电信消费者保护法(美国)


1991 年颁布的电信消费者保护法规定:对于任何人,在使用计算机或其它电子设备(包括传真机)发送信息时,如果信息没有在每个传输页面顶部或底部的页边空白处,或者没有在传输页面的首页上包含发送的日期和时间、发送信息的公司、其它团体或个人的标识,以及发送设备或此类公司、其它团体或个人的电话号码,均被视为非法。(提供的电话号码不能是 900 号码或任何其它费用超过本地或长途话费的号码。)

HP Laserjet M2727 电信消费者保护法(美国)